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工作要求,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根据《云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6年度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云南省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民生科技创新需求,在产业集聚度高、行业带动力强的领域布局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动能。
二、重点领域
结合重大项目建设,聚焦资源型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在绿色铝、硅光伏、磷化工、有色和稀贵金属,高原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绿色能源、现代物流,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生物制造等领域重点布局,强化产业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增强产业链创新活力。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省技术创新中心原则依托省内科技创新优势突出的企业牵头,产业链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通过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平台型公司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方式共同投资建设。
(二)基本条件
1.在云南省境内注册登记,鼓励注册登记为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
2.建设单位是企业的,应是行业龙头企业,建有相对独立研发机构,经营状况良好且申报前1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建设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的,须与省内2家以上企业共同建设。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处于行业引领地位,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研发优势、领军人才和团队。研发团队中固定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中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研究和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50%。
3.创新组织能力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关重点学科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有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有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作网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优势和能力。近3年内,主持或承担与研发方向相关的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级项目3项以上。
4.建设单位能够稳定支持省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工作,为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引进和培养、开放交流等方面提供必要的配套保障。拥有完善的科研基础设施,研发场地面积在1500㎡以上,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近2年研发经费投入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
5.已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生并应用,具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主持或承担2项以上行业标准制定。拥有2项及以上与研发方向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权等),或拥有12项及以上II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数达到5项以上,累计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00万元以上。
6.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承诺给予支持且已有一定规模的前期投入。
(三)注意事项
1.为避免重复布局,不受理与获批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研究方向重复的建设申请。
2.联合申报省技术创新中心的,牵头申报单位人员在固定人员占比应超过1/2。
3.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的配套投入资金与省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3:1。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渠道。申报单位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gov.cn/egrantweb/)进行网上申报。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通过“申报管理”—“项目申请”—“新增项目申请”—“科技人才与平台计划”—“技术创新中心专项”—“填写申请”,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牵头申报单位对所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新申报单位及人员系统注册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用户使用手册”。
(二)受理时间。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日18:00,推荐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18:00,逾期申报和推荐的,不纳入本次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