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度青岛市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奖励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职工人数 20 人以上(含 20 人)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上(含 300 万元) 。
(三)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低于 1 件或其它有效专利不低于 2 件,上一年度有一定的研发经费支出。
(四)企业拥有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从事知识产权认证的机构颁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五)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奖励额度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19 年度青岛市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申报奖励资金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有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
以及《财务报表》中证明营业收入和研发投入部分的复印件。
4.《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申报日前连续 6 个月不少于 20 名职工的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渠道
申报工作分两批集中受理,各申报企业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区(市、功能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后,在规定的受理期间,将纸质件(一式一份)寄至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 号崂山湾大厦 14(H)层青岛市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 ,电子版(WORD)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 受理时间及地点
1.受理时间:上半年——5 月 20 日—29 日
下半年——11 月 1 日—10 日
(工作日 09:00-17:00)
2.受理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 9 号崂山湾大厦 14(H)
层
3.邮 箱:qd12330zz@163.com
聚信汇智贯标小贴士:
“贯标”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经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号是GB/T29490-2013。
申报评审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建立了符合《规范》要求的体系文件;
(二)按《规范》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运行三个月以上;
(三)完成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四)至少有一名通过《规范》培训考试合格的管理人员。
(1)、贯标奖励:各省市都出台相关政策通知,对实施知识产权贯标的企业进行有资奖励,例如山东省青岛市奖励10万元;烟台市首批贯标企业奖励20万。
(2)、项目申报机会:作为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 准,实施贯标将作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条件,是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前提。
(3)、高企等资质认定:知识产权局等八部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5〕44 号)中指出:“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将认证情况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条件,积极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与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衔接。”
(4)、技术市场交易:通过技术贸易许可转让他人,将给企业带来丰厚经济收益。
(5)、融资: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融资上市、投资并购及企业出售等资产运作上获取更大的收益。
(6)、防范风险:提高企业风险应对能力避免或减少企业在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或法律风险,如商业秘密、专利权保护,对外贸易、海外维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