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第十八批)申报通知

2025-04-22 17:32:09 140 聚信汇智知识产权

为推动科技创新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催生跨越发展新动能,依据《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云发改高技规〔2020〕2号),省发展改革委现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第十八批,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发展未来产业、推动绿色能源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为目标,布局建设一批省级工程中心,补齐产业创新链条短板,进一步提升我省相关重点领域工程化技术研发和验证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云南省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领域和重点

(一)生物制造

1.云南省智慧化细胞制造工程研究中心

围绕突破干性维持、高效扩增等干细胞产业化技术瓶颈建设创新平台,开展面向干细胞新药研发的干细胞标准化、规模化、智慧化生产及储存技术研究,开展关键技术概念验证、中试及工程化应用示范。

2.云南省特色生物资源合成生物制造工程研究中心

聚焦咖啡、烟草、民族药内生真菌等特色生物资源功能成分建设规模化、智能化的合成生物制造创新平台,开展特色生物资源合成生物学研究,建立云南省特色生物资源合成生物制造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天然物质智能合成生物制造中试平台,开展特色生物资源合成生物制造技术工程化验证和应用示范。

(二)低空经济

1.云南省低空装备设计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

针对云南高原山地地形复杂、空域管理精细化不足、应用场景碎片化等瓶颈问题,开展高原环境适应性无人机设计、智能集群控制、低空通信导航等核心技术攻关及系统集成,研制低空装备及其关键部件,开展“无人机+”智慧交通、智慧农业、物流、应急救援、文旅等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场景集成示范。

2.云南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及高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

围绕云南省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效利用建设创新平台,开展低空空域划设、地面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展高原地区低空设施建设与产业应用标准体系研究,开展低空产业化发展涉及的关键资源协同开发及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开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工程化验证和应用示范。

(三)人工智能

云南省公共数据要素开发利用工程研究中心

围绕公共数据要素开发利用关键技术建设创新平台,开展数据治理、登记、流通、确权、集成等全过程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及应用示范,开展公共数据基于AI大模型应用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

(四)绿色能源

云南省特高压直流智能运检与安全运行工程研究中心

围绕“西电东送”高海拔复杂环境下特高压直流输电适应性、直流通道安全协同防范能力提升关键技术建设创新平台,开展特高压关键电力装备试验能力建设、高原环境安全可靠运行技术攻关和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攻关,开展特高压直流支撑绿色能源消纳技术攻关,开展特高压直流通道安全评估与预防技术攻关,开展以上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应用示范。

三、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工程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云南省产业相关发展规划总体布局,能为解决云南省相关重点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二)必须符合本通知申报指南明确的重点领域。

(三)申报单位在云南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行业(重点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鼓励企业联合本地创新平台、省内外企业和科研单位申报。

(四)具有先进的研发设施条件和相应的技术创新团队,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或行业进步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

(五)具体研发基础条件应达到:1.专职从事科技创新人数不少于30人;2.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3.主持或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行业标准制定。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安排

1.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云发改高技规〔2020〕2号)有关规定,围绕申报指南明确拟布局的4个重点领域、6个工程中心,结合现有技术基础和装备条件,认真研究提出申报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方向、任务、目标、组织及运行模式,组织编写工程中心申请报告和申请表,按照属地原则报州(市)发展改革委审核汇总。同一领域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只申报1个工程中心。

2.请各(州)市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本申报通知要求审核各申报单位材料,于2025年6月18日前正式行文推荐符合条件的工程中心,上报文件应包含汇总的申请表。

3.经属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后,按照真实性承诺函、申请表、申请报告、附件的顺序将申报材料装订成1册(申报材料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纸质版及1份光盘拷贝电子版)于2025年6月19日—20日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802室。省发展改革委将对照各(州)市发展改革委正式行文报来的汇总申请表收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时间提交材料,未经属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或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评审安排

收齐申报材料后,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对达到命名条件并通过公示的,正式命名为省级工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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