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1-12月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2-24 16:58:00 1827 即墨人社局 即墨人社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即人社字〔2019〕18号)文件要求,我区将开展2020年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日- 3月10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 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申报地点:即墨区人才服务大厅4号窗口(通济街128号万丽国际A座5楼)。

联系电话:0532-85551166

三、补贴对象

(一)公开招聘到即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且在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二)在即墨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统招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即墨行政区域内首次自主创办实体且正常经营,或在即墨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首次就业并签订3年(含3年)以上劳动合同,创办实体或企业在即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6 个月,其中硕士研究生须在派遣期内在即就业或自主创业。

2.留学回国研究生须首次来即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申请人已根据青岛市《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号)享受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的(以下简称“安家费),不再享受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以下简称“生活补贴)。已享受过生活补贴且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人员,若申请安家费,已申领的生活补贴予以退回。

四、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标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留学归国人员),2018年7月3日及以后首次来即墨就业创业,首次就业以用人单位初次为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准,且在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可分别按程序申请 15万元、10万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资金通过青岛农商银行进行发放,无卡者请提前办理)。

(二)补贴期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逐月计算、按年发放生活补贴,申报人员自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生活补贴。生活补贴申报区间开始月份为申请年份社保缴纳初始月份。

五、申报所需材料

1.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内“学习形式”一栏须显示为全日制)、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20年1-12月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3.《2020年1-12月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情况表》

六、补贴审核

    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登记备案。对审核通过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审查监督

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曾因造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或限制其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生活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补贴,并列入人才黑名单,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申报要求

    1.各镇、街道、功能区等相关单位应及时通知本辖区内单位(以注册地为准),开展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生活补贴每年申报一次每年年初由用人单位组织集中申报上年度生活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填写表格,保证申报材料准确、齐全。附件2需自行准备U盘拷贝电子版,连同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附件: 1、《2020年1-12月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2、《2020年1-12月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情况表》

 

 

                           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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