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通知

2020-08-14 17:13:35 994 Admin

一、申报重点

为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导向和激励作用,按照我市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要求,落实分类评价导向,2020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突出以下重点:

(一)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产业的鼓励引导力度。靶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海洋、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方向,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和细分行业领域技术成果,重点培育微电子、5G、人工智能及区块链等新兴未来产业。

(二)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鼓励推荐在服务上合示范区和自贸试验区战略、聚集全球创新要素的重要平台方面为我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参评青岛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鼓励支持外籍科学家参与我市科研攻关,受聘于在我市注册机构的外籍人员,长期从事科研工作,取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中方所有或与中方共有的,可推荐市自然科学家、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三)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增设“科普项目”,单设“科普”评审组,引导和提高我市社会公众整体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形成崇尚科技创新的社会氛围。

(四)破除唯论文导向、规范SCI及相关指标使用。自然科学奖代表作数量由8篇精简到5篇,不要求填报SCI他引次数。鼓励填报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鼓励填报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

(五)建立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的市科技进步奖推荐和评审机制。鼓励企业牵头的自主创新和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鼓励企业特别是拟上市高企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市科技进步奖,鼓励申报技术开发与应用类和科技创业类项目。市科技进步奖支撑材料取消对论文(包括专著)的强制要求,在评审中增加对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情况的权重及审查力度,创业类项目引入风投专家参加评审。

(六)对此次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以及对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申报材料

青岛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青岛市科技局网站www.qdstc.qingdao.gov.cn服务大厅“科技奖励系统”板块)在线填写和上传。请各申报单位项目第一完成人联系市北区科技局,生成推荐号和登陆口令进行申报。

2.纸质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字、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应当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网络评审仅审阅电子版材料。

纸质版材料包括:

(1)市北区科技局推荐公函1份,内容包括推荐项目(人选)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纸质推荐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请将推荐书主件和附件直接装订成册,可正反面打印,不另加封皮,不胶装。

(3)科普作品须提供出版的最新版本科普图书、影视音像制品1套。

三、提报时间

1.网络提报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9月1日17时。 2.纸质材料提报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9月3日17时。

四、提报地址

1. 推荐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D座4106房间。

2.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2层,青岛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科技成果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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