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即墨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办法》的通知

2020-07-22 16:38:13 993 Admin

一、《即墨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制定的背景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制度创新课题,已列入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2019年12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同月省工信厅印发《关于印发〈“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步骤、主要指标和企业分档归类说明〉的通知》(鲁工信发〔2019〕11号),要求以县(市、区)为主体,在全省启动“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2020年5月,市工业运行专班《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工专〔2020〕1号)就“亩产效益”评价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二、出台《评价办法》的目的

启动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改革,旨在建立“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形成以“亩产论英雄”和“创新论英雄”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效应,提升工业用地质量,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

三、参加评价企业范围

依据《评价办法》,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全区范围内除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参加“亩产效益”综合评价。2020年6月底前,我区将完成49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综合评价。

四、工业企业评价指标和权重的设置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分设不同的指标和权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包括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6项指标。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包括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等2项指标。

关于评价权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用地税收35%、单位用地销售收入20%、研发经费投入强度15%、单位能耗销售收入10%、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5%、全员劳动生产率5%,加分项占10%。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单位用地税收占70%、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占20%、加分项占10%。

五、企业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企业各指标值÷指标基准值)×指标权重+加分项。

综合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省定评价指标(单位用地税收、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满分70分,我区增设指标(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及加分项满分30分。

单项指标得分=该指标上年度数据/该指标工业企业上年度基准值×该指标权重分。单项指标最高分不超过该项指标权重分,最低为0分。

六、工业企业的评价分类

依据行业综合评价得分,将企业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支持发展类)、C类(提升发展类)、D类(限制发展类)四类。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综合评价得分调整企业分类。

A类(优先发展类):主要是指符合新旧动能转换、“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攻势等重点方向,单位资源要素产出高,生产经营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划分标准:综合评价总得分居全区参评企业前20%(含)的工业企业。

B类(支持发展类):主要是指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支撑作用,单位资源要素产出较高,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划分标准:综合评价总得分居全区参评企业20%(不含)之后、75%(含)之前的工业企业。

C类(提升发展类):主要是指单位资源要素产出一般,生产经营效益不高,税收贡献不多,需要进行倒逼提升的企业。划分标准:综合评价总得分居全区参评企业75%(不含)之后、95%(含)之前的工业企业。

D类(限制发展类):主要是指单位资源要素产出低,生产经营效益差,税收贡献少,需要重点整治的企业。划分标准:综合评价总得分居全区参评企业后5%以内的工业企业。

七、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流程

综合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含数据采集、数据核对、评价分类、结果公示发布等步骤。

1.数据采集。每年1月份起,由区深化“亩产效益”改革推进专班办公室牵头启动,组织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管委)在4月底前完成相关数据统计上报。

2.数据核对。5月上旬,由各街道组织企业对由系统生成的工业企业“亩产效益”数据信息进行核对确认。

3.评价分类。5月下旬依托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系统对企业进行分类。

4.结果公示发布。5月底之前将评价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并公示。每年6月30日前因客观原因造成评价结果有误或者遗漏的,由企业申请,经街道审核、区深化“亩产效益”改革推进专班办公室核准,对评价结果给予调整或者增补。

八、评价结果的运用

依据《评价办法》,有关部门将以综合评价工作为基础,以市场要素配置为核心,坚持“保高产高效、限高排高耗”的原则,根据职责和权限配套制定差别化价格、用地、用能、排放和金融等资源要素配置政策,结合省、市部门制定的政策清单,对四类企业实施不同的资源要素配置政策, 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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